南齊書卷二 本紀第二
高帝下
建元元年夏四月甲午,上即皇帝位於南郊,設壇柴燎告天曰:「皇帝臣道成敢用玄牡,昭告皇皇后帝。宋帝陟鑒乾序,欽若明命,以命于道成。夫肇自生民,樹以司牧,所以闡極則天,開元創物,肆茲大道。天下惟公,命不于常。昔在虞、夏,受終上代,粵自漢、魏,揖讓中葉,咸炳諸典謨,載在方冊。水德既微,仍世多故,寔賴道成匡拯之功,以弘濟于厥艱。大造顛墜,再構區宇,宣禮明刑,締仁緝義。晷緯凝象,川岳表靈,誕惟天人,罔弗和會。乃仰協歸運,景屬與能,用集大命于茲。辭德匪嗣,至于累仍,而群公卿士,庶尹御事,爰及黎獻,至于百戎,僉曰『皇天眷命,不可以固違,人神無託,不可以曠主』。畏天之威,敢不祗從鴻曆。敬簡元辰,虔奉皇符,升壇受禪,告類上帝,以永答民衷,式敷萬國。惟明靈是饗!」
禮畢,大駕還宮,臨太極前殿。詔曰:「五德更紹,帝跡所以代昌,三正迭隆,王度所以改耀。世有質文,時或因革,其資元膺曆,經道振民,固以異術同揆,殊流共貫者矣。朕以寡昧,屬值艱季,推肆勤之誠,藉樂治之數,賢能悉心,士民致力,用獲拯溺龕暴,一匡天下。業未參古,功殆侔昔。宋氏以陵夷有徵,曆數攸及,思弘樂推,永鑒崇替,爰集天祿于朕躬。惟志菲薄,辭弗獲昭,遂欽從天人,式繇景命,祗月正于文祖,升禋鬯于上帝。猥以寡德,光宅四海,纂革代之蹤,託王公之上,若涉淵水,罔知所濟。寶祚初啟,洪慶惟新,思俾利澤,宣被億兆,可大赦天下。改昇明三年為建元元年。賜民爵二級,文武進位二等,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。逋租宿債勿復收。有犯鄉論清議,贓汙淫盜,一皆蕩滌,洗除先注,與之更始。長徒敕繫之囚,特皆原遣。亡官失爵,禁錮奪勞,一依舊典。」
封宋帝為汝陰王,築宮丹陽縣故治,行宋正朔,車旗服色,一如故事,上書不為表,答表不稱詔。〔降〕宋晉熙王燮為陰安公,〔一〕江夏王躋為沙陽公,隨王翽為舞陰公,新興王嵩為定襄公,建安王禧為荔浦公,郡公主為縣君,縣公主為鄉君。詔曰:「繼世象賢,列代盛典,疇庸嗣美,前載令圖。宋氏通侯,乃宜隨運省替。但欽德懷義,尚表墳閭,況功濟區夏,道光民俗者哉。降差之典,宜遵往制。南康縣公華容縣公可為侯,〔二〕萍鄉縣侯可為伯,減戶有差,以繼劉穆之、王弘、何無忌後。」
以司空褚淵為司徒,吳郡太守柳世隆為南豫州刺史。詔曰:「宸運肇創,寶命惟新,宜弘慶宥,廣敷蠲汰。劫賊餘口沒在臺府者,悉原放。諸負釁流徙,普聽還本。」〔三〕以齊國左衛將軍陳顯達為中護軍,中領軍王敬則為南兗州刺史,左衛將軍李安民為中領軍。戊戌,以荊州刺史嶷為尚書令、驃騎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、揚州刺史,冠軍將軍映為荊州刺史,西中郎將晃為南徐州刺史,冠軍將軍垣崇祖為豫州刺史,驃騎司馬崔文仲為徐州刺史。
斷四方上慶禮。己亥,詔曰:「自廬井毀制,農桑易業,鹽鐵妨民,貨鬻傷治,歷代成俗,流蠹歲滋。援拯遺弊,革末反本,使公不專利,氓無失業。二宮諸王,悉不得營立屯邸,封略山湖。太官池籞,宮停稅入,〔四〕優量省置。」庚子,詔「宋帝后蕃王諸陵,宜有守衛」。有司奏帝陵各置長一人,兵有差,王陵五人,妃嬪三人。
五月丙午,進河南王吐谷渾拾寅號驃騎大將軍。詔曰:「宸運革命,引爵改封,宋氏第秩,雖宜省替,其有預效屯夷,宣力齊業者,一仍本封,無所減降。」有司奏留襄陽郡公張敬兒等六十二人,除廣興郡公沈曇亮等百二十二人。改元嘉曆為建元曆,木德盛卯終未,以正月卯祖,十二月未臘。(辛)〔丁〕未,詔曰:〔五〕「設募取將,懸賞購士,蓋出權宜,非曰恆制。頃世艱險,浸以成俗,且長逋逸,開罪山湖。是為黥刑不辱,亡竄無咎。自今以後,可斷眾募。」壬子,詔封佐命文武功臣新除司徒褚淵等三十一人,進爵增戶各有差。(己)〔乙〕卯,河南王吐谷渾拾寅奉表貢獻。〔六〕丙辰,詔遣大使分行四方,遣兼散騎常侍十二人巡行。以交寧道遠,不遣使。己未,汝陰王薨,追謚為宋順帝,終禮依魏元、晉恭帝故事。辛酉,陰安公劉燮等伏誅。追封謚上兄道度為衡陽元王,道生為始安貞王。丙寅,追尊皇考曰宣皇帝,皇妣為孝皇后,妃為昭皇后。
六月辛未,詔「相國驃騎中軍三府職,可依資勞度二(宮)〔官〕,〔七〕若職限已盈,所餘可賜滿」。壬申,以游擊將軍周山圖為兗州刺史。乙亥,詔曰:「宋末頻年戎寇,兼災疾凋損,或枯骸不收,毀櫬莫掩,宜速宣下埋藏營卹。若標題猶存,姓字可識,可即運載,致還本鄉。有司奏遣外監典事四人,周行離門外三十五里為限。其餘班下州郡。無棺器標題者,屬所以臺錢供市。」庚辰,七廟主備法駕即于太廟。詔「諸將及客,戮力艱難,盡勤直衛,其從還宮者,普賜位一階」。辛巳,罷荊州刺史。甲申,立皇太子賾。斷諸州郡禮慶。見刑入重者,降一等,并申前赦恩百日。立皇子嶷為豫章王,映為臨川王,晃為長沙王,廚為武陵王,暠為安成王,鏘為鄱陽王,鑠為桂陽王,鑑為廣陵王,皇孫長懋為南郡王。乙酉,葬宋順帝于遂寧陵。
秋七月丁未,詔曰:「交阯比景,獨隔書朔,斯乃前運方季,負海不朝,因迷遂往,歸款莫由。曲赦交州部內李叔獻一人即撫南土,文武詳才選用。并遣大使宣揚朝恩。」以試守武平太守行交州府事李叔獻為交州刺史。丙辰,以虜偽茄蘆鎮主陰平公楊廣香為沙州刺史。丁巳,詔「南蘭陵桑梓本鄉,長蠲租布;武進王業所基,復十年」。
九月辛丑,詔「二吳、義興三郡遭水,減今年田租」。乙巳,以新除尚書令、驃騎將軍豫章王嶷為荊、湘二州刺史,平西將軍臨川王映為揚州刺史。丙午,司空褚淵領尚書令。戊申,車駕幸宣武堂宴會,詔諸王公以下賦詩。
冬十月丙子,立彭城劉胤為汝陰王,奉宋帝後。己卯,車駕殷祠太廟。辛巳,詔曰:「朕嬰綴世務,三十餘歲,險阻艱難,備嘗之矣。末路屯夷,戎車歲駕,誠藉時來之運,實資士民之力。宋元徽二年以來,諸從軍得官者,未悉蒙祿,可催速下訪,隨正即給。才堪餘任者,訪洗量序。若四州士庶,本鄉淪陷,簿籍不存,尋校無所,可聽州郡保押,從實除奏。荒遠闕中正者,特許據軍簿奏除。或戍扞邊役,末由旋反,聽於同軍各立五保,所隸有司,時為言列。」汝陰太妃王氏薨,追贈為宋恭皇后。
十一月庚子,以太子左衛率蕭景先為司州刺史。辛亥,立皇太子妃裴氏。甲申,封功臣驃騎長史江謐等十人爵戶各有差。
二年春正月戊戌朔,大赦天下。以司空尚書令褚淵為司徒,〔八〕中軍將軍張敬兒為車騎將軍,中領軍李安民為領軍將軍,中護軍陳顯達為護軍將軍。辛丑,車駕親祠南郊。癸卯,詔索虜寇淮、泗,遣眾軍北伐,內外纂嚴。
二月丁卯,虜寇壽陽,豫州刺史垣崇祖破走之。置巴州。壬申,以三巴校尉明慧昭為巴州刺史。戊子,以寧蠻校尉蕭赤斧為雍州刺史,南蠻長史崔惠景為梁、南秦二州刺史。辛卯,詔西境獻捷,解嚴。癸巳,遣大使巡慰淮、肥,徐、豫邊民尤貧遘難者,刺史二千石量加賑卹。甲午,詔「江西北民避難流徙者,制遣還本,蠲今年租稅。單貧及孤老不能自存者,即聽番籍,郡縣押領」。
三月丁酉,以侍中西昌侯鸞為郢州刺史。戊戌,以護軍將軍陳顯達為南兗州刺史,吳郡太守張岱為中護軍。己亥,車駕幸樂遊〔苑〕宴會,〔九〕王公以下賦詩。辛丑,以征虜將軍崔(思)祖〔思〕為青、冀二州刺史。〔一0〕
夏四月丙寅,進高麗王樂浪公高璉號驃騎大將軍。
五月,立六門都牆。
六月癸未,詔「昔歲水旱,曲赦丹陽、二吳、義興四郡遭水尤劇之縣,元年以前,三調未充,虛列已畢,官長局吏應共償備外,詳所除宥」。
秋七月甲寅,以輔國將軍盧紹之為青、冀二州刺史。戊午,皇太子妃裴氏薨。
閏月辛巳,遣領軍將軍李安民行淮、泗。庚寅,索虜攻朐山,青、冀二州刺史盧紹之等破走之。
冬十一月戊子,以氐楊後起為秦州刺史。
十二月戊戌,以司空褚淵為司徒。乙巳,車駕幸中堂聽訟。壬子,以驃騎大將軍豫章王嶷為司空,揚州刺史、前將軍臨川王映為荊州刺史。
三年春正月壬戌朔,詔王公卿士薦讜言。丙子,以平北將軍陳顯達為益州刺史,貞陽公柳世隆為南兗州刺史,皇子鋒為江夏王。領軍將軍李安民等破虜於淮陽。
夏四月,以寧朔將軍沈景德為廣州刺史。
六月壬子,大赦。逋租宿債,除減有差。
秋七月,以冠軍將軍(徐)〔垣〕榮祖為徐州刺史。〔一一〕
冬十月戊子,以河南王世子吐谷渾度易侯為西秦河二州刺史、河南王。〔一二〕
四年春正月壬戌,詔曰:「夫膠庠之典,彝倫攸先,所以招振才端,啟發性緒,弘字黎氓,納之軌義,是故五禮之跡可傳,六樂之容不泯。朕自膺曆受圖,志闡經訓,且有司群僚,奏議咸集,蓋以戎車時警,文教未宣,思樂泮宮,永言多慨。今關燧無虞,時和歲稔,遠邇同風,華夷慕義。便可式遵前准,脩建斆學,精選儒官,廣延國冑。」以江州刺史王延之為右光祿大夫。癸亥,詔曰:「比歲申威西北,義勇爭先,殞氣寇場,命盡王事。戰亡蠲復,雖有恆典,主者遵用,每傷簡薄。建元以來戰亡,賞蠲租布二十年,雜役十年。其不得收屍,主軍保押,亦同此例。」以後將軍長沙王晃為護軍將軍,中軍將軍南郡王長懋為南徐州刺史,冠軍將軍安成王暠為江州刺史。
二月乙未,以冠軍將軍桓康為青、冀二州刺史。上不豫,庚辰,詔原京師囚繫有差,元年以前逋責皆原除。
三月庚申,召司徒褚淵、左僕射王儉詔曰:「吾本布衣素族,念不到此,因藉時來,遂隆大業。風道沾被,升平可期。遘疾彌留,至于大漸。公等奉太子如事吾,柔遠能邇,緝和內外,當令太子敦穆親戚,委任賢才,崇尚節儉,弘宣簡惠,則天下之理盡矣。死生有命,夫復何言!」壬戌,上崩于臨光殿,年五十六。
四月庚寅,上謚曰太祖高皇帝。奉梓宮於東府前渚升龍舟。丙午,窆武進泰安陵。
上少沈深有大量,寬嚴清儉,喜怒無色。博涉經史,善屬文,工草隸書,弈棋第二品。雖經綸夷險,不廢素業。從諫察謀,以威重得眾。即位後,身不御精細之物,敕中書舍人桓景真曰:「主衣中似有玉介導,此制始自大明末,後泰始尤增其麗。留此置主衣,政是興長疾源,可即時打碎。凡復有可異物,皆宜隨例也。」後宮器物欄檻以銅為飾者,皆改用鐵,內殿施黃紗帳,宮人著紫皮履,華蓋除金花爪,用鐵迴釘。每曰:「使我治天下十年,當使黃金與土同價。」欲以身率天下,移變風俗。
上姓名骨體及期運曆數,並遠應圖讖數十百條,歷代所未有,臣下撰錄,上抑而不宣,盛矣。
史臣曰:孫卿有言:「聖人之有天下,受之也,非取之也。」漢高神武駿聖,觀秦氏東遊,蓋是雅多大言,非始自知天命;光武聞少公之論讖,亦特一時之笑語;魏武初起義兵,所期「征西」之墓;晉宣不內迫曹爽,豈有定霸浮橋;宋氏屈起匹夫,兵由義立:咸皆一世推雄,卒開鼎祚。宋氏正位八君,卜年五紀,四絕長嫡,三稱中興,內難邊虞,兵革世動。太祖基命之初,武功潛用,泰始開運,大拯時艱,龍德在田,見猜雲雨之跡。及蒼梧暴虐,釁結朝野,百姓懍懍,命懸朝夕。權道既行,兼濟天下。元功振主,利器難以假人,群才戮力,實懷尺寸之望。豈其天厭水行,固已人希木德。歸功與能,事極乎此。雖至公於四海,而運實時來,無心於黃屋,而道隨物變。應而不為,此皇齊所以集大命也。
贊曰:於皇太祖,有命自天。同度宇宙,合量山淵。宋德不紹,神器虛傳。寧亂以武,黜暴資賢。庸發西疆,功興北翰。偏師獨克,孤旅霆斷。援旆東夏,職司靜亂。指斧徐方,時惟伐叛。抗威京輦,坐清江漢。文藝在躬,芳塵淵塞。用下以才,鎮民以德。端己雄睟,君臨尊默。苞括四海,大造家國。
校勘記
〔一〕 〔降〕宋晉熙王燮為陰安公 據南監本、殿本補。
〔二〕 南康縣公華容縣公可為侯 南史齊紀作「南康郡公為縣公,華容縣公可為侯」。按劉祥傳云「從祖兄彪,祥曾祖穆之正胤,建元初降封南康縣公」,與南史齊紀降封縣公相應。然南史劉穆之傳謂穆之曾孫彪,建元初降封南康縣侯,則又與此相應。二書紀傳自相違戾,未知孰是。
〔三〕 諸負釁流徙普聽還本 「負」原訛「貢」,「徙」原訛「徒」,各本不訛,今改正。又「本」字下各本並有「土」字,張元濟校勘記云「土」字衍。
〔四〕 太官池籞宮停稅入 元龜一百九十一「宮」作「宜」。
〔五〕 (辛)〔丁〕未詔曰 據南監本、毛本、殿本、局本及南史齊紀改。按是月壬寅朔,五日丙午,六日丁未,十一日壬子,此在丙午下,壬子上,當作「丁未」。
〔六〕 (己)〔乙〕卯河南王吐谷渾拾寅奉表貢獻 據南監本、毛本、殿本、局本及南史齊紀改。按是月壬寅朔,十一日壬子,十四日乙卯,十五日丙辰,此在壬子下,丙辰上,當作「乙卯」。
〔七〕 可依資勞度二(宮)〔官〕 據南監本、毛本、殿本、局本改。
〔八〕 以司空尚書令褚淵為司徒 通鑑建元二年正月,「以司空褚淵為司徒,淵不受」。考異云:「齊書『建元二年正月,以淵為司徒。十二月戊戌,以淵為司徒』。蓋二年正月辭,十二月受耳。」今按考異說是。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謂為「一事重出,疵病之大者」,非也。
〔九〕 車駕幸樂遊〔苑〕宴會 據殿本、元龜一百九十七補。按殿本「宴」下無「會」字。
〔一0〕以征虜將軍崔(思)祖〔思〕為青冀二州刺史 張森楷校勘記云:「本傳作『崔祖思』,此誤倒。」今據正。
〔一一〕以冠軍將軍(徐)〔垣〕榮祖為徐州刺史 「徐榮祖」南監本、毛本、殿本、局本作「垣榮祖」,張元濟校勘記云作「垣」是。今據改。按垣榮祖本傳不言曾為徐州刺史。
〔一二〕以河南王世子吐谷渾度易侯為西秦河二州刺史河南王 「度易侯」殿本作「易度侯」。按南監本、毛本、局本及南史齊紀、通鑑皆作「度易侯」。河南傳作「易度侯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