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史卷二十 列傳第十
謝弘微子莊 孫朏 曾孫譓 玄孫哲 朏弟顥 顥弟〈氵蘥〉 〈氵蘥〉子覽 覽弟舉 舉子嘏 舉兄子僑
謝密字弘微,晉西中郎萬之曾孫、尚書左僕射景仁從子也。祖韶,車騎司馬。父思,武昌太守。〔一〕
弘微年十歲,繼從叔峻,名犯所繼內諱,故以字行。童幼時精神端審,時然後言。所繼叔父混名知人,見而異之,謂思曰:「此兒深中夙敏,方成佳器,有子如此足矣。」峻司空琰子也,於弘微本服緦,親戚中表,素不相識,率意承接,皆合禮衷。
義熙初,襲爵建昌縣侯。弘微家素貧儉,而所繼豐泰,唯受數千卷書,國吏數人而已,遺財祿秩,一不關預。混聞而驚歎,謂國郎中令漆凱之曰:「建昌國祿本應與北舍共之,國侯既不厝意,今可依常分送。弘微重違混言,〔二〕乃少有所受。北舍,弘微本家也。
混風格高峻,少所交納,唯與族子靈運、瞻、晦、曜、弘微以文義賞會,〔三〕常共宴處,居在烏衣巷,故謂之烏衣之游。混詩所言「昔為烏衣游,戚戚皆親姓」者也。其外雖復高流時譽,莫敢造門。瞻等才辭辯富,弘微每以約言服之,混特所敬貴,號曰微子。謂瞻等曰:「汝諸人雖才義豐辯,未必皆愜眾心,至於領會機賞,言約理要,故當與我共推微子。常言「阿遠剛躁負氣,阿客博而無檢,曜仗才而持操不篤,晦自知而納善不周。設復功濟三才,終亦以此為恨。至如微子,吾無間然」。又言「微子異不傷物,同不害正,若年造六十,必至公輔」。嘗因酣讌之餘,為韻語以獎勸靈運、瞻等曰:「康樂誕通度,實有名家韻,若加繩染功,剖瑩乃瓊瑾。宣明體遠識,穎達且沈俊,若能去方執,穆穆三才順。阿多標獨解,弱冠纂華胤,質勝誡無文,其尚又能峻。通遠懷清悟,采采摽蘭訊,直轡鮮不躓,抑用解偏吝。微子基微尚,無倦由慕藺,勿輕一簣少,進往必千仞。數子勉之哉,風流由爾振。如不犯所知,此外無所慎。」靈運、瞻等並有誡厲之言,唯弘微獨盡褒美。曜,弘微兄,多其小字。通遠即瞻字。客兒,靈運小名也。晉世名家身有國封者,起家多拜員外散騎侍郎,弘微亦拜員外散騎侍郎、琅邪王大司馬參軍。
義熙八年,混以劉毅黨見誅,混妻晉陵公主改適琅邪王練。公主雖執意不行,而詔與謝氏離絕。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。混仍世宰相,一門兩封,田業十餘處,僮役千人,唯有二女,年並數歲。弘微經紀生業,事若在公,一錢尺帛出入,皆有文簿。宋武受命,晉陵公主降封東鄉君。以混得罪前代,東鄉君節義可嘉,聽還謝氏。自混亡至是九年,而室宇修整,倉廩充盈,門徒不異平日。田疇墾闢,有加於舊。東鄉君歎曰:「僕射生平重此子,〔四〕可謂知人,僕射為不亡矣。」中外姻親、道俗義舊見東鄉之歸者,入門莫不歎息,或為流涕,感弘微之義也。
性嚴正,舉止必循禮度,〔五〕事繼親之黨,恭謹過常。伯叔二母,歸宗兩姑,晨夕瞻奉,盡其誠敬。內外或傳語通訊,輒正其衣冠。婢僕之前,不妄言笑。由是尊卑大小,敬之若神。時有蔡湛之者,及見謝安兄弟,謂人曰:「弘微貌類中郎,而性似文靖。」
文帝初封宜都王,鎮江陵,以琅邪王球為友,弘微為文學。母憂去職,居喪以孝稱。服闋,蔬素踰時。文帝即位,為黃門侍郎,與王華、王曇首、殷景仁、劉湛等,號曰五臣。遷尚書吏部郎,參機密。尋轉右衛將軍,諸故吏臣佐,並委弘微選擬。
居身清約,器服不華,而飲食滋味盡其豐美。兄曜歷御史中丞,彭城王義康驃騎長史,卒官。弘微哀戚過禮,服雖除猶不噉魚肉。沙門釋慧琳嘗與之食,見其猶蔬素,謂曰:「檀越素既多疾,即吉猶未復膳。若以無益傷生,豈所望於得理。」弘微曰:「衣冠之變,禮不可踰,在心之哀,實未能已。」遂廢食歔欷不自勝。
弘微少孤,事兄如父。友睦之至,舉世莫及。口不言人短,見兄曜好臧否人物,每聞之,常亂以他語。歷位中庶子,加侍中。志在素宦,畏忌權寵,固讓不拜,乃聽解中庶子。每獻替及陳事,必手書焚草,人莫之知。上以弘微能膳羞,每就求食,弘微與親舊經營。及進之後,親人問上所御,弘微不答,別以餘語酬之,時人比之漢世孔光。
及東鄉君薨,遺財千萬,園宅十餘所,又會稽、吳興、琅邪諸處太傅安、司空琰時事業,奴僮猶數百人,公私咸謂室內資財宜歸二女,田宅僮僕應屬弘微,弘微一不取。自以私祿營葬。混女夫殷叡素好摴蒱,聞弘微不取財物,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,內人皆化弘微之讓,一無所爭。弘微舅子領軍將軍劉湛謂弘微曰:「天下事宜有裁衷,卿此不問,何以居官?」弘微笑而不答。或有譏以「謝氏累世財產,充殷君一朝戲責,譬棄物江海以為廉耳」。弘微曰:「親戚爭財,為鄙之甚,今內人尚能無言,豈可導之使爭。今分多共少,不至有乏,身死之後,豈復見關。」
東鄉君葬,混墓開,弘微牽疾臨赴,病遂甚。元嘉十年卒,年四十二。文帝歎惜甚至,謂謝景仁曰:「謝弘微、王曇首年踰四十,名位未盡其才,此朕之責也。」
弘微性寬博,無喜慍。末年嘗與友人棋,友人西南棋有死勢,復一客曰:〔六〕「西南風急,或有覆舟者。」友悟乃救之。弘微大怒,投局於地。識者知其暮年之事,果以此歲終。時有一長鬼寄司馬文宣家,言被遣殺弘微。弘微疾每劇,輒豫告文宣。及弘微死,與文宣分別而去。
弘微臨終語左右曰:「有二摎書,須劉領軍至,可於前燒之,慎勿開也。」書是文帝手敕,上甚痛惜之。使二衛千人營畢葬事,追贈太常。
弘微與琅邪王惠、王球並以簡淡稱,人謂沈約曰:「王惠何如?」約曰:「令明簡。」次問王球,約曰:「蒨玉淡。」又次問弘微,約曰:「簡而不失,淡而不流,古之所謂名臣,弘微當之。」其見美如此。子莊。
莊字希逸,七歲能屬文,及長,韶令美容儀,宋文帝見而異之,謂尚書僕射殷景仁、領軍將軍劉湛曰:「藍田生玉,豈虛也哉。」為隨王誕後軍諮議,領記室。分左氏經傳,隨國立篇。製木方丈,圖山川土地,各有分理。離之則州郡殊別,合之則宇內為一。
元嘉二十七年,魏攻彭城,遣尚書李孝伯與鎮軍長史張暢語,孝伯訪問莊及王微,其名聲遠布如此。二十九年,除太子中庶子。時南平王鑠獻赤鸚鵡,普詔群臣為賦。太子左衛率袁淑文冠當時,作賦畢示莊。及見莊賦,歎曰:「江東無我,卿當獨秀,我若無卿,亦一時之傑。」遂隱其賦。
元凶弒立,轉司徒左長史。孝武入討,密送檄書與莊,令加改正宣布之。莊遣腹心門生具慶奉啟事密詣孝武陳誠。及帝踐阼,除侍中。時魏求通互市,上詔群臣博議。莊議以為拒而觀釁,有足表強。驃騎竟陵王誕當為荊州,徵丞相荊州刺史南郡王義宣入輔,義宣固辭不入,而誕便剋日下船。莊以丞相既無入志,而驃騎發便有期,如似欲相逼切。帝乃申誕發日,義宣竟亦不下。
孝建元年,遷左將軍。莊有口辯,孝武嘗問顏延之曰:「謝希逸月賦何如?」答曰:「美則美矣;但莊始知『隔千里兮共明月』。」帝召莊以延之答語語之,莊應聲曰:「延之作秋胡詩,始知『生為久離別,沒為長不歸』。」帝撫掌竟日。又王玄謨問莊何者為雙聲,何者為疊韻。答曰:「玄護為雙聲,碻磝為疊韻。」〔七〕其捷速若此。初,孝武嘗賜莊寶劍,莊以與豫州刺史魯爽,後爽叛,帝因宴問劍所在。答曰:「昔以與魯爽別,竊為陛下杜郵之賜。」上甚悅,當時以為知言。
于時搜才路狹,莊表陳求賢之義曰:
臣聞功傾魏后,非特照車之珍,德柔秦客,豈徒祕璧之貴。隆陂所漸,成敗之由,何嘗不興資得才,替因失士。故楚書以善人為寶,虞典以則哲為難。而進選之舉既隳中代,登造之律,未聞當今,必欲豐本康務,庇人濟俗,匪更惉懘,奚取九成。
夫才生於時,古今豈貳,士出於世,屯泰焉殊。升曆中陽,英賢起於徐沛,受籙白水,茂異出於荊宛。寧二都智之所產,七隩愚之所育,實遇與不遇、用與不用耳。今大道光亨,萬務俟德,而九服之曠,九流之艱,提鈞懸衡,委之選部。一人之鑒易限,天下之才難源,以易限之鑒,鏡難源之才,使國罔遺賢,野無滯器,其可得乎?昔公叔登臣,管仲升盜,趙文非私親疏嗣,祁奚豈諂讎比子。茹茅以彙,作範前經,舉爾所知,式昭往牒。且自古任薦,弘明賞罰,成子舉三哲而身致魏輔,應侯任二士而已捐秦相,臼季稱冀缺而疇以田采,張勃進陳湯而坐之褫爵。此則先事之盛準,亦後王之彝鑒。臣謂宜普命大臣,各舉所知,以付尚書依分銓用。若任得其才,舉主延賞,有不稱職,宜及其坐。重者免黜,輕者左遷。被舉之身,加以禁錮,年數多少,隨愆議制。若犯大辟,則任者刑論。
又政平訟理,莫先親人,親人之要,實歸守宰。故黃霸蒞潁川累稔,杜畿居河東歷載。或就加恩秩,或入崇暉寵。今蒞人之職,宜遵六年之限,進得章明庸惰,退得人不勤勞,如此,則上靡棄能,下無浮謬,考績之風載泰,薪槱之歌克昌。
初,文帝世,限年三十而仕郡縣,六周乃選代,刺史或十年餘。至是皆易之,仕者不拘長少,蒞人以三周為滿,宋之善政於是乎衰。
是年,拜吏部尚書,莊素多疾,不願居選部,與大司馬江夏王義恭牋,自陳「兩脅癖疢,殆與生俱,一月發動,不減兩三。每痛來逼心,氣餘如綖,利患數年,遂成痼疾。岋岋惙惙,常如行尸。眼患五月來便不復得夜坐,恒閉帷避風。晝夜惛懵,為此不復得朝謁諸王,慶弔親舊。今之所止,唯在小閤。下官微命,於天下至輕,在己不能不重。家世無年,亡高祖四十,曾祖三十三,亡祖四十七,下官新歲便三十五。〔八〕加以疾患如此,當復幾時?入年當申前請,以死自固。願侍坐言次,賜垂接助」。三年,坐疾多免官。
大明元年,起為都官尚書。上時親覽朝政,慮權移臣下,以吏部尚書選舉所由,欲輕其勢力。二年,詔吏部尚書依郎分置,〔九〕并詳省閑曹。又別詔太宰江夏王義恭曰:「吏部尚書由來與錄共選,良以一人之識不辨洽通,兼與奪威權不宜專一故也。」於是置吏部尚書二人,省五兵尚書。莊及度支尚書顧覬之並補選職。〔一0〕遷左衛將軍,加給事中。時河南獻舞馬,詔群臣為賦,莊所上甚美。又使莊作舞馬歌,令樂府歌之。
五年,又為侍中,領前軍將軍。時孝武出行夜還,敕開門。莊居守,以棨信或虛,須墨詔乃開。上後因宴,從容曰:「卿欲效郅君章邪?」對曰:「臣聞蒐巡有度,郊祀有節,盤于游田,著之前誡。陛下今蒙犯塵露,晨往宵還,容致不逞之徒,妄生矯詐,臣是以伏須神筆。」
六年,又為吏部尚書,領國子博士。坐選公車令張奇免官,事在顏師伯傳。後除吳郡太守。
前廢帝即位,以為金紫光祿大夫。初,孝武寵姬殷貴妃薨,莊為誄,言「贊軌堯門」,引漢昭帝母趙婕妤堯母門事,廢帝在東宮銜之。至是遣人詰莊曰:「卿昔作殷貴妃誄,知有東宮不?」將誅之。孫奉伯說帝曰:「死是人之所同,政復一往之苦,不足為困。莊少長富貴,且繫之尚方,使知天下苦劇,然後殺之未晚。」帝曰:「卿言有理。」繫於左尚方。明帝定亂得出,使為赦詔。莊夜出署門方坐,命酒酌之,已微醉,傳詔停待詔成,其文甚工。後為尋陽王師,加中書令、散騎常侍。尋加金紫光祿大夫,給親信二十人。卒,贈右光祿大夫,諡憲子。所著文章四百餘首行于世。
五子:颺、朏、顥、嵷、〈氵蘥〉,世謂莊名子以風月景山水。颺位晉平太守,女為順帝皇后,追贈金紫光祿大夫。
朏字敬沖,幼聰慧。莊器之,常置左右。十歲能屬文。莊游土山,使朏命篇,攬筆便就。琅邪王景文謂莊曰:「賢子足稱神童,復為後來特達。」莊撫朏背曰:「真吾家千金。」宋孝武帝游姑孰,敕莊攜朏從駕。詔為洞井讚,於坐奏之。帝曰:「雖小重也。」〔一一〕
仕宋為衛將軍袁粲長史。粲性簡峻,時人方之李膺。朏謁退,粲曰:「謝令不死矣。」宋明帝嘗敕朏與謝鳳子超宗從鳳莊門入。二人俱至,超宗曰:「君命不可以不往。」乃趨而入。朏曰:「君處臣以禮。」遂退不入。〔一二〕時人兩稱之,以比王尊、王陽。後為臨川內史,以賄見劾,袁粲寢其事。
齊高帝為驃騎將軍輔政,選朏為長史。高帝方圖禪代,欲以朏佐命,遷左長史。每夕置酒,獨與朏論魏、晉故事,言石苞不早勸晉文,死方慟哭,方之馮異,非知機也。朏曰:「昔魏臣有勸魏武即帝位,魏武曰:『有用我者,其周文王乎。』晉文世事魏氏,將必終身北面。假使魏早依唐、虞故事,亦當三讓彌高。」帝不悅,更引王儉為左長史,以朏為侍中,領祕書監。
及齊受禪,朏當日在直,百僚陪位。侍中當解璽,朏佯不知,曰:「有何公事?」傳詔云,「解璽授齊王」。朏曰:「齊自應有侍中。」乃引枕臥。傳詔懼,乃使稱疾,欲取兼人。朏曰:「我無疾,何所道。」遂朝服出東掖門,乃得車,仍還宅。是日,遂以王儉為侍中解璽。既而武帝請誅朏,高帝曰:「殺之則成其名,正應容之度外。」又以家貧乞郡,辭旨抑揚,詔免官禁錮五年。永明中,為義興太守,在郡不省雜事,悉付綱紀,曰:「吾不能作主者吏,但能作太守耳。」歷都官尚書,中書令,侍中,領新安王師。求出,仍為吳興太守。
明帝謀入嗣位,引朝廷舊臣,朏內圖止足,且實避事。弟〈氵蘥〉時為吏部尚書,朏至郡,致〈氵蘥〉數斛酒,遺書曰:「可力飲此,勿豫人事。」朏居郡,每不理,常務聚斂,眾頗譏之,亦不屑也。
建武四年,徵為侍中、中書令,不應。遣諸子還都,獨與母留,築室郡之西郭。明帝詔加優禮,旌其素概,賜床帳褥席,奉以卿祿。時國子祭酒廬江何胤亦抗表還會稽。永元中,詔徵朏、胤,並不屈。時東昏皆命迫遣,會梁武帝起兵。及建鄴平,徵朏、胤,並補軍諮祭酒,皆不至。及即位,詔徵朏為侍中、左光祿大夫、開府儀同三司,胤散騎常侍、特進、右光祿大夫,又並不屈。仍遣領軍司馬王果敦譬朏,朏謀於何胤,胤欲獨高其節,紿曰:「興王之世,安可久處?」
明年六月,朏輕舟出,詣闕自陳。〔一三〕帝笑曰:「子陵遂能屈志。」詔以為侍中、司徒、尚書令。朏辭腳疾,不堪拜謁,乃角巾肩輿詣雲龍門謝。〔一四〕詔見於華林園,乘小車就席。明旦,乘輿出幸朏宅,宴語盡歡。朏固陳本志,不許。又固請自還迎母,許之。臨發,輿駕臨幸,賦詩餞別,王人送迎相望於道。到都,敕材官起府於舊宅。武帝臨軒,遣謁者於府拜授。詔停諸公事及朔望朝謁。
三年元會,詔朏乘小輿升殿。朏素憚煩,及居台鉉,兼掌內臺,職事多不覽,以此頗失眾望。其年母憂,尋有詔攝職如故。
五年,改授中書監、司徒、衛將軍,固讓不受。遣謁者敦授,留府門及暮,至於經春夏。八月,乃拜受焉。是冬薨,車駕出臨哭,諡曰孝靖。
建武初,朏為吳興,〔一五〕以雞卵賦人,收雞數千。及遯節不全,為清談所少。著書及文章行於世。
子諼,位司徒右長史,坐殺牛廢黜。為東陽內史,及還,五官送錢一萬,止留一百。答曰:「數多劉寵,更以為愧。」
次子譓,不妄交接,門無雜賓。有時獨醉,曰:「入吾室者但有清風,對吾飲者唯當明月。」位右光祿大夫。
子哲,字穎豫,美風儀,舉止醞藉,襟情豁朗,為士君子所重。仕梁至廣陵太守,侯景之亂,因寓居焉。仕陳歷吏部尚書,中書令,侍中,司徒左長史。卒,諡康子。
顥字仁悠,朏弟也。少簡靜。宋末為豫章太守,至石頭,遂白服登烽火樓,坐免官。詣齊高帝自占謝,言辭清麗,容儀端雅,左右為之傾目,宥而不問。齊永明初,高選友學,〔一六〕以顥為竟陵王友。歷吏部郎,有簡秀之目。卒於北中郎長史。
顥弟〈氵蘥〉字義潔。年七歲,王景文見而異之,言於宋孝武,召見於人眾中。〈氵蘥〉舉止閑詳,應對合旨,帝悅,詔尚公主,景和敗,事寢。僕射褚彥回以女妻之,厚為資送。
性甚敏贍,嘗與劉悛飲,推讓久之,悛曰:「謝莊兒不可云不能飲。」〈氵蘥〉曰:「苟得其人,自可流湎千日。」悛甚慚,無言。仕齊累遷中書侍郎。衛軍王儉引為長史,雅相禮遇。後拜吏部尚書。
明帝廢鬱林,領兵入殿,左右驚走報〈氵蘥〉。〈氵蘥〉與客圍棋,每下子,輒云「其當有意」,竟局乃還齋臥,竟不問外事。明帝即位,〈氵蘥〉又屬疾,不知公事。蕭諶以兵臨起之,〈氵蘥〉曰:「天下事,公卿處之足矣;且死者命也,何足以此懼人。」
後宴會功臣上酒,尚書令王晏等興席,〈氵蘥〉獨不起,曰:「陛下受命應天,王晏以為己力。」獻觴遂不見報。上大笑解之。座罷,晏呼〈氵蘥〉共載,欲相撫悅,〈氵蘥〉又正色曰:「君巢窟在何處?」晏初得班劍,〈氵蘥〉謂曰:「身家太傅,裁得六人,若何事頓得二十?」晏甚憚之,謂江祏曰:「彼上人者,難為酬對。」加領右軍將軍。
兄朏在吳興,論啟公事稽晚,〈氵蘥〉輒代朏為啟,上知非朏手跡,被問見原。永泰元年,卒於太子詹事,贈金紫光祿大夫,諡簡子。
初,朏為吳興,〈氵蘥〉於征虜渚送別,朏指〈氵蘥〉口曰:「此中唯宜飲酒。」〈氵蘥〉建武之朝,專以長酣為事,與劉瑱、沈昭略交,飲各至數斗。齊武帝問王儉:「當今誰能為五言?」儉曰:「朏得父膏腴,江淹有意。」上起禪靈寺,敕〈氵蘥〉撰碑文。〈氵蘥〉子覽。
覽字景滌,選尚齊錢唐公主,拜駙馬都尉。梁武平建鄴,朝士王亮、王瑩等數人揖,自餘皆拜,覽時年二十餘,為太子舍人,亦長揖而已。意氣閑雅,視瞻聰明,武帝目送良久,謂徐勉曰:「覺此生芳蘭竟體,想謝莊政當如此。」自此仍被賞味。
天監元年,為中書侍郎,掌吏部事,頃之即真。嘗侍坐,受敕與侍中王暕為詩答贈,其文甚工,乃使重作,復合旨。帝賜詩云:「雙文既後進,二少實名家,豈伊爾棟隆,信乃俱國華。」為侍中,頗樂酒,因宴席與散騎常侍蕭琛辭相詆毀,為有司所奏。武帝以覽年少不直,出為中權長史。
後拜吏部尚書,出為吳興太守。中書舍人黃睦之家居烏程,子弟專橫,前太守皆折節事之。覽未到郡,睦之子弟迎覽,〔一七〕覽逐去其船,杖吏為通者,自是睦之家杜門不出。郡境多劫,為東道患,覽下車肅然。初齊明帝及覽父〈氵蘥〉、東海徐孝嗣並為吳興,號為名守,覽皆過之。覽昔在新安,頗聚斂,至是遂稱廉潔,時人方之王述。卒於官,贈中書令。
覽弟舉字言揚,幼好學,與覽齊名。年十四,嘗贈沈約詩,為約所賞。弱冠丁父憂,幾致毀滅。服闋,為太常博士,與兄覽俱預元會。江淹一見並相欽挹,曰:「所謂『馭二龍於長塗』者也。」
為太子家令,掌管記,深為詔明太子賞接。祕書監任昉出為新安郡,別舉詩云:「詎念耋嗟人,方深老夫託。」其屬意如此。梁武嘗訪舉於覽,覽曰:「識藝過臣甚遠,唯飲酒不及於臣。」帝大悅。尋除安成郡守,母往於郡喪,辭不赴。歷位左戶尚書,遷掌吏部尚書。舉祖莊、父〈氵蘥〉、兄覽並經此職,前代少比。
舉尤長玄理及釋氏義,為晉陵郡時,常與義學僧遞講經論,徵士何胤自虎丘山出赴之,其盛如此。先是,北度人盧廣有儒術,為國子博士,於學發講,僕射徐勉以下畢至。舉造坐屢折廣,辭理遒邁。廣深歎服,仍以所執麈尾、斑竹杖、滑石書格薦之,以況重席焉。加侍中,遷尚書右僕射。
大同三年,出為吳郡太守。先是,何敬容居郡有美績,世稱為「何吳郡」。及舉為政,聲跡略相比。曾要何徵君講中論,何難以巾褐入南門,乃從東園進。〔一八〕致詩往復,為虎丘山賦題于寺。
入為侍中、太子詹事、翊左將軍。舉父〈氵蘥〉齊時終此官,累表乞改,敕不許。後遷尚書僕射,侍中、將軍如故。舉雖屢居端揆,未嘗肯預時政,保身固寵,不能有所發明。因疾陳解,敕輒賜假,并敕處方,加給上藥,其恩遇如此。
侯景來降,帝詢訪朝臣,舉及朝士皆請拒之。帝從朱异言納之,以為景能立功趙、魏。舉等不敢復言。太清二年,遷尚書令,卒于內臺。上曰:「舉非止歷官已多,亦人倫儀表,久著公望,悵恨未授之。可贈侍中、中衛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。」〔一九〕
舉宅內山齋捨以為寺,泉石之美,殆若自然。臨川、始興諸王常所游踐。邵陵王綸於婁湖立園,廣讌,酒後好聚眾賓冠,手自裂破,投之唾壺,皆莫敢言。舉嘗預宴,王欲取舉幘。舉正色曰:「裂冠毀冕,下官弗敢聞命。」拂衣而退。王屢召不返,甚有慚色。舉託情玄勝,尤長佛理,注淨名經,常自講說。有文集二十卷。子嘏。
嘏字含茂,風神清雅,頗善屬文。仕梁為太子中庶子,建安太守。侯景之亂,之廣州依蕭勃。勃敗,在周迪門。後依陳寶應,寶應平,方詣闕。歷侍中,中書令,都官尚書。卒,諡曰光子。有文集行於世。
子儼位侍中、御史中丞、太常卿;伷位尚書僕射。
舉兄子僑字國美。父玄大,仕梁侍中。僑素貴,嘗一朝無食,其子啟欲以班史質錢,答曰:「寧餓死,豈可以此充食乎?」太清元年卒,集十卷。長子褘。
僑弟札字世高,亦博涉文史,位湘東王諮議,先僑卒。
論曰:易云,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。」弘微立履所蹈,人倫播美,其世濟不隕,蓋有馮焉。敬沖出入三代,驟經遷革,遁俗之志,無聞貞固之道,居官之方,未免貨財之累。因傴成敬,偃仰當年。古人云:處士全盜虛聲,斯之謂矣。
校勘記
〔一〕 父思武昌太守 張森楷南史校勘記:「晉書謝萬傳云『韶子恩』,即此人也。『恩』、『思』未知誰是。」
〔二〕 弘微重違混言 「違」字各本並脫,據宋書補。按重訓難,於義為順。
〔三〕 唯與族子靈運瞻晦曜弘微以文義賞會 各本並脫「弘微」,據宋書補。
〔四〕 僕射生平重此子 「子」上各本有「一」字,據宋書刪。
〔五〕 舉止必循禮度 「循」各本作「脩」,據宋書改。
〔六〕 友人西南棋有死勢復一客曰 冊府元龜八六九無「復一」二字。
〔七〕 玄護為雙聲碻磝為疊韻 「磝碻」各本訛「磝碻」,按王玄護,人名,碻磝,地名,今乙正。
〔八〕 下官新歲便三十五 「三十五」各本作「四十五」。洪頤烜諸史考異:「莊以泰始二年卒,年四十六,此與江夏王義恭牋在孝建元年,則作四十五者誤也。」據宋書、冊府元龜四六三改。
〔一0〕莊及度支尚書顧覬之並補選職 「覬之」各本作「顗之」,據宋書改。按宋書及本書並有顧覬之傳。
〔一一〕雖小重也 「重」梁書作「奇童」,北監本、殿本、金陵局本同。元大德本、南監本、汲古閣本作「重」,通志作「重器」。
〔一二〕遂退不入 「遂退」各本作「進退」,據通志改。
〔一三〕朏輕舟出詣闕自陳 「舟」字各本並脫,據梁書補。
〔一四〕乃角巾肩輿詣雲龍門謝 「肩輿」各本作「自輿」,據梁書改。
〔一五〕建武初朏為吳興 「建」字各本並脫,按梁書謝朏傳,朏於齊廢帝隆昌元年出為吳興太守。是年,齊明帝立,改元建武。「武」上明脫「建」字,今補正。
〔一六〕高選友學 「友學」各本作「文學」,今改正。
〔一七〕睦之子弟迎覽 「子」字各本並脫,據梁書及冊府元龜六九六補。
〔一八〕乃從東園進 「東園」各本作「東囷」。據通志改。
〔一九〕可贈侍中中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「中衛將軍」各本作「衛將軍」,不疊「中」字,據梁書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