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史卷三十 列傳第二十
何尚之子偃 孫戢 偃弟子求 求弟點 點弟胤 胤從弟炯 尚之弟子昌宇 昌宇子敬容
何尚之字彥德,廬江灊人也。曾祖準,高尚不應徵辟。祖惔,南康太守。〔一〕父叔度,恭謹有行業。姨適沛郡劉璩,與叔度母情愛甚篤。叔度母早卒,奉姨若所生。姨亡,朔望必往致哀,并設祭奠,食並珍新,躬自臨視。若朔望應有公事,則先遣送祭,皆手自料簡,流涕對之。公事畢即往致哀,以此為常。至三年服竟。義熙五年,吳興武康縣人王延祖為劫,父睦以告官。新制:「凡劫身斬刑,家人棄市。」睦既自告,於法有疑。時叔度為尚書,議曰:「設法止姦,必本於情理,非謂一人為劫,闔門應刑。所以罪及同產,欲開其相告,以出造惡之身。睦父子之至,容可悉共逃亡,而割其天屬,還相縛送,解腕求存,於情可愍。並合從原。」〔二〕從之。後為金紫光祿大夫,吳郡太守。太保王弘每稱其清身潔己。
尚之少頗輕薄,好摴蒱,及長,折節蹈道,以操立見稱。為陳郡謝混所知,與之游處。家貧,初為臨津令。宋武帝領征西將軍,補主簿。從征長安,以公事免,還都。因患勞病積年,飲婦人乳乃得差。以從征之勞,賜爵都鄉侯。
少帝即位,為廬陵王義真車騎諮議參軍。義真與司徒徐羨之、尚書令傅亮等不協,每有不平之言。尚之諫戒不納。義真被廢,入為中書侍郎,遷吏部郎。告休定省,傾朝送別於冶渚。及至郡,叔度謂曰:「聞汝來此,傾朝相送,可有幾客?」答曰:「殆數百人。」叔度笑曰:「此是送吏部郎耳,非關何彥德也。昔殷浩亦嘗作豫章定省,〔三〕送別者甚眾,及廢徙東陽,船泊征虜亭積日,乃至親舊無復相窺者。」
後拜左衛將軍,領太子中庶子。尚之雅好文義,從容賞會,甚為文帝所知。元嘉十三年,彭城王義康欲以司徒長史劉斌為丹陽尹,上不許,乃以尚之為之。立宅南郭外,立學聚生徒。東海徐秀,廬江何曇、黃回,潁川荀子華,太原孫宗昌、王延秀,魯郡孔惠宣並慕道來游,〔四〕謂之南學。王球常云:「尚之西河之風不墜。」尚之亦云:「球正始之風尚在。」
尚之女適劉湛子黯,而湛與尚之意好不篤。湛欲領丹陽,乃徙尚之為祠部尚書,領國子祭酒。尚之甚不平。湛誅,遷吏部尚書。
時左衛將軍范曄任參機密,尚之察其意趣異常,白文帝:「宜出為廣州,若在內釁成,不得不加以鈇鉞。屢誅大臣,有虧皇化。」上曰:「始誅劉湛等,方欲引升後進。曄事跡未彰,便豫相黜斥,萬姓將謂卿等不能容才,以我為信受讒說。但使共知如此,不憂致大變也。」〔五〕曄後謀反伏誅,上嘉其先見。
二十二年,為尚書左僕射。是歲造玄武湖,上欲於湖中立方丈、蓬萊、瀛洲三神山,尚之固諫乃止。時又造華林園,並盛暑役人。尚之又諫,上不許,曰:「小人常日曝背,此不足為勞。」時上行幸,還多侵夜,尚之又表諫,上優詔納之。
先是患貨少,鑄四銖錢,人間頗盜鑄,多翦鑿古錢以取銅,上患之。二十四年,錄尚書江夏王義恭議,以一大錢當兩,以防翦鑿,議者多同。尚之議曰:「凡創制改法,宜順人情,未有違眾矯物而可久也。泉布廢興,未容驟議。〔六〕前代赤仄白金,俄而罷息,六貨憒亂,人泣於市。良由事不畫一,難用遵行。自非急病權時,宜守長世之業。若今制遂行,富人之貲自倍,貧者彌增其困,懼非所以欲均之意。」中領軍沈演之以為若以大錢當兩,〔七〕則國傳難朽之寶,家贏一倍之利,不俟加憲,巧源自絕。上從演之議,遂以一錢當兩。行之經時,公私非便,乃罷。
二十八年,為尚書令、太子詹事。二十九年致仕,於方山著退居賦以明所守,而議者咸謂尚之不能固志。文帝與江夏王義恭詔曰:「羊、孟尚不得告謝,尚之任遇有殊,便當未宜申許。」尚之還攝職。羊即羊玄保,孟即孟顗。〔八〕
尚之既任事,上待之愈隆,於是袁淑乃錄古來隱士有跡無名者,為真隱傳以嗤焉。時或遣軍北侵,資給戎旅,悉以委之。
元凶弒立,進位司空、尚書令。時三方興義,將佐家在都者,劭悉欲誅之。尚之誘說百端,並得全免。
孝武即位,復為尚書令。丞相南郡王義宣、車騎將軍臧質反,義宣司馬竺超、質長史陸展兄弟並應從誅,〔九〕尚之上言於法為重,超從坐者由是得原。
時欲分荊州置郢州,議其所居。江夏王義恭、蕭思話以為宜在巴陵。尚之議曰:「夏口在荊、江之中,正對沔口,通接雍、梁,寔為津要,於事為允。」上從其議。荊、揚二州戶口居江南之半,江左以來,揚州為根本,委荊州以閫外,至是並分,欲以削臣下之權。而荊、揚並因此虛耗。尚之建言宜復合二州,上不許。
大明二年,以為左光祿、開府儀同三司,〔一0〕侍中如故。尚之在家,常著鹿皮帽。及拜開府,天子臨軒,百僚陪位,沈慶之於殿庭戲之曰:「今日何不著鹿皮冠?」慶之累辭爵命,朝廷敦勸甚苦。尚之謂曰:「主上虛懷側席,詎宜固辭。」慶之曰:「沈公不效何公去而復還也。」尚之有愧色。
尚之愛尚文義,老而不休。與太常顏延之少相好狎,二人並短小,尚之常謂延之為沐,延之目尚之為猴。同游太子西池,延之問路人云:「吾二人誰似猴?」路人指尚之為似。延之喜笑,路人曰:「彼似猴耳,君乃真猴。」
有人嘗求為吏部郎,尚之歎曰:「此敗風俗也。官當圖人,人安得圖官。」延之大笑曰:「我聞古者官人以才,今官人以勢,彼勢之所求,子何疑焉。」所與延之論議往反,並傳於世。
尚之立身簡約,車服率素,妻亡不娶,又無姬妾。執衡當朝,畏遠權柄,親故一無薦舉。既以此致怨,亦以此見稱。復以本官領中書令。薨年七十九,贈司空,諡曰簡穆公。子偃。
偃字仲弘,元嘉中,位太子中庶子。元凶弒立,以偃為侍中,掌詔誥。時尚之為司空、尚書令,偃居門下。父子並處權要,時為寒心;而尚之及偃善攝機宜,曲得時譽。
會孝武即位,任遇無改。歷位侍中,領太子中庶子。時求讜言,偃以為「宜重農卹本,并官省事,考課以知能否,增奉以除吏姦。責成良守,久於其職;都督刺史,宜別其任」。
改領驍騎將軍,親遇隆密,有加舊臣。轉吏部尚書。尚之去選未五載,偃復襲其跡,世以為榮。侍中顏竣至是始貴,與偃俱在門下,以文義賞會,相得甚歡。竣既任遇隆密,謂宜居重大,而位次與偃等未殊,意稍不悅。及偃代竣領選,竣逾憤懣,與偃遂隙。竣時權傾朝野,偃不自安,遂發悸病,意慮乖僻。上表解職,告靈不仕。孝武遇偃既深,備加醫療乃得差。
偃素好談玄,注莊子逍遙篇傳於時。卒官,孝武與顏竣詔,甚傷惜之。諡曰靖。子戢。
戢字慧景,選尚宋孝武長女山陰公主,拜駙馬都尉。累遷中書郎。景和世,山陰主就帝求吏部郎褚彥回侍己,彥回雖拘逼,終不肯從。與戢同居止月餘日,由是特申情好。元徽初,彥回參朝政,引戢為侍中,時年二十九。戢以年未三十,苦辭內侍,改授司徒左長史。
齊高帝為領軍,與戢來往,數申歡宴。高帝好水引餅,戢每設上焉。久之,復為侍中。累遷高帝相國左長史。建元元年,遷散騎常侍、太子詹事。尋改侍中,詹事如故。上欲轉戢領選,問尚書令褚彥回,以戢資重,欲加散騎常侍。彥回曰:「宋時王球從侍中、中書令單作吏部尚書,資與戢相似,領選職方昔小輕,不容頓加常侍。聖旨每以蟬冕不宜過多,臣與王儉既已左珥,若復加戢,則八座便有三蟬,若帖以驍、游,亦不為少。」迺以戢為吏部尚書,加驍騎將軍。
戢美容儀,動止與褚彥回相慕,時人號為「小褚公」。家業富盛,性又華侈,衣被服飾,極為奢麗。出為吳興太守。上頗好畫扇,宋孝武賜戢蟬雀扇,善畫者顧景秀所畫。時吳郡陸探微、顧寶先皆能畫,〔一一〕歎其巧絕。戢因王晏獻之,上令晏厚酬其意。卒年三十六,諡懿子。女為鬱林王后。又追贈侍中、右光祿大夫。〔一二〕
求字子有,偃弟子也。父鑠,仕宋位宜都太守。求元嘉末為文帝挽郎。歷位太子洗馬,丹陽郡丞,清退無嗜慾。後為太子中舍人。泰始中,妻亡,還吳葬舊墓。除中書郎,不拜。仍住吳,隱居波若寺,足不踰戶,人莫見其面。
宋明帝崩,出奔國哀,除永嘉太守。求時寄住南澗寺,不肯詣臺,乞於野外拜受,見許。一夜忽乘小船逃歸吳,隱武丘山。〔一三〕齊永明四年,拜太中大夫,不就,卒。
初,求父鑠素有風疾,無故害求母王氏,坐法死,求兄弟以此無宦情。求弟點。
點字子皙,年十一,居父母憂,幾至滅性。及長,感家禍,欲絕昏宦,尚之強為娶琅邪王氏。禮畢,將親迎,點累涕泣,求執本志,遂得罷。
點明目秀眉,容貌方雅,真素通美,不以門戶自矜。博通群書,善談論。家本素族,親姻多貴仕。點雖不入城府,性率到,好狎人物。遨游人間,不簪不帶,以人地並高,無所與屈,大言踑踞公卿,敬下。或乘柴車,躡草屩,恣心所適,致醉而歸。故世論以點為孝隱士,弟胤為小隱士,大夫多慕從之。時人稱重其通,號曰「游俠處士」。兄求亦隱吳郡武丘山。求卒,點菜食不飲酒,訖于三年,腰帶減半。
宋泰始末,徵為太子洗馬。齊初,累徵中書侍郎、太子中庶子,並不就。與陳郡謝〈氵蘥〉、吳國張融、會稽孔德璋為莫逆友。〔一四〕
點門世信佛,從弟遁以東籬門園居之,德璋為築室焉。園有卞忠貞冢,點植花於冢側,每飲必舉酒酹之。招攜勝侶,乃名德桑門,清言賦詠,優游自得。
初,褚彥回、王儉為宰相,點謂人曰:「我作齊書已竟,贊云『回既世族,儉亦國華,不賴舅氏,遑恤國家』。」王儉聞之,欲候點,知不可見,乃止。豫章王嶷命駕造點,點從後門遁去。司徒竟陵王子良聞之,曰:「豫章王尚望塵不及,吾當望岫息心。」後點在法輪寺,子良就見之,點角巾登席,子良欣悅無已,遺點嵇叔夜酒盃、徐景山酒鎗。
點少時嘗患渴利,積歲不愈。後在吳中石佛寺建講,於講所晝寢,夢一道人,形貌非常,授丸一掬,夢中服之,自此而差,時人以為淳德所感。
性通侻好施,遠近致遺,一無所逆,隨復散焉。嘗行經朱雀門街,有自車後盜點衣者,見而不言,旁人禽盜與之,點乃以衣施盜。盜不敢受,點令告有司,盜懼乃受之。
點雅有人倫鑒,多所甄拔。知吳興丘遲於幼童,稱濟陽江淹於寒素,悉如其言。哀樂過人。嘗行逢葬者,歎曰:「此哭者之懷,豈可思邪。」於是悲慟不能禁。
老又娶魯國孔嗣女,嗣亦隱者。點雖昏,亦不與妻相見,築別室以處之,人莫諭其意。吳國張融少時免官,而為詩有高言,〔一五〕點答詩曰:「昔聞東都日,不在簡書前。」雖戲而融久病之。及點後昏,融始為詩贈點曰:「惜哉何居士,薄暮遘荒淫。」點亦病之。
永元中,崔慧景圍城,人間無薪,點悉伐園樹以贍親黨。慧景性好佛義,先慕交點,點不顧之。至是乃逼召點,點裂裙為袴,往赴其軍,終日談說,不及軍事。其語默之跡如此。慧景平後,東昏大怒,欲誅之。王瑩為之懼,求計於蕭暢。暢謂茹法珍曰:「點若不誘賊共講,未必可量,以此言之,乃應得封。」東昏乃止。
梁武帝與點有舊,及踐阼,手詔論舊,賜以鹿皮巾等,并召之。點以巾褐引入華林園,帝贈詩酒,恩禮如舊,仍下詔徵為侍中。捋帝鬚曰:「乃欲臣老子。」辭疾不起。復下詔詳加資給,並出在所,日費所須,太官別給。
天監二年卒,詔給第一品材一具,喪事所須,內監經理。點弟胤。
胤字子季,出繼叔父曠,故更字胤叔。年八歲,居憂,毀若成人。及長輕薄不羈,晚乃折節好學,師事沛國劉瓛,受易及禮記、毛詩。又入鍾山定林寺聽內典,其業皆通。而縱情誕節,時人未之知也,唯瓛與汝南周顒深器異之。
仕齊為建安太守,政有恩信,人不忍欺。每伏臘放囚還家,依期而反。
歷黃門侍郎,太子中庶子。尚書令王儉受詔撰新禮,未就而卒。又使特進張緒續成,緒又卒,屬在司徒竟陵王子良。子良以讓胤,乃置學士二十人佐胤撰錄。
後以國子祭酒與太子中庶子王瑩並為侍中。時胤單作祭酒,疑所服。陸澄博古多該,亦不能據,遂以玄服臨試。爾後詳議,乃用朱服。祭酒朱服,自此始也。
及鬱林嗣位,胤為后族,甚見親待。為中書令,領臨海、巴陵王師。胤雖貴顯,常懷止足。建武初,已築室郊外,恒與學徒游處其內。至是遂賣園宅欲入東。未及發,聞謝朏罷吳興郡不還,胤恐後之,乃拜表解職,不待報輒去。明帝大怒,使御史中丞袁昂奏收胤。尋有詔許之。
胤以會稽山多靈異,往游焉,居若邪山雲門寺。初,胤二兄求、點並棲遁,求先卒,至是胤又隱,世號點為「大山」,胤為「小山」,亦曰「東山」。兄弟發跡雖異,克終皆隱,世謂何氏三高。
永元中,徵為太常、太子詹事,並不就。梁武帝霸朝建,引為軍謀祭酒,并與書詔,不至。〔一六〕及帝踐阼,詔為特進、光祿大夫,〔一七〕遣領軍司馬王杲之以手敕諭意,〔一八〕并徵謝朏。
杲之先至胤所,胤恐朏不出,先示以可起,乃單衣鹿皮巾執經卷,下床跪受。詔出,就席伏讀。胤因謂杲之曰:「吾昔於齊朝欲陳三兩條事:一者欲正郊丘,二者欲更鑄九鼎,三者欲樹雙闕。世傳晉室欲立闕,王丞相指牛頭山云,『此天闕也』。是則未明立闕之意。闕者謂之象魏,懸法於其上,浹日而收之。象者法也,魏者當塗而高大貌也。鼎者神器,有國所先。圓丘南郊,舊典不同。南郊祠五帝靈威仰之類,圓丘祠天皇大帝、北極大星是也。往代合之郊丘,先儒之巨失。今梁德告始,不宜遂因前謬。卿宜陳之。」杲之曰:「僕之鄙劣,豈敢輕議國典,此當敬俟叔孫生耳。」
及杲之從謝朏所還,問胤以出期。胤知朏已應召,答杲之曰:「吾年已五十七,月食四斗米不盡,何容復有宦情?」杲之失色不能答。胤反謂曰:「卿何不遣傳詔還朝拜表,留與我同游邪?」杲之愕然曰:「古今不聞此例。」胤曰:「檀弓兩卷,皆言物始。自卿而始,何必有例?」胤、朏俱前代高士,胤處名譽尤邁矣。
杲之還,以胤意奏聞,有敕給白衣尚書祿。胤固辭。又敕山陰庫錢月給五萬,又不受。乃敕何子朗、孔壽等六人於東山受學。太守衡陽王元簡深加禮敬,月中常命駕式閭,談論終日。
胤以若邪處勢迫隘,不容學徒,乃遷秦望山。山有飛泉,迺起學舍,即林成援,因巖為堵;別為小閤室,寢處其中,躬自啟閉,僮僕無得至者。山側營田二頃,講隙從生徒游之。胤初遷將築室,忽見二人著玄冠,容貌甚偉,問胤曰:「君欲居此邪?」乃指一處云:「此中殊吉。」忽不復見。胤依言而卜焉。尋而山發洪水,樹石皆倒拔,唯胤所居室巋然獨存。元簡乃命記室參軍鍾嶸作瑞室頌,刻石以旌之。
及元簡去郡,入山與胤別。胤送至都賜埭,去郡三里,因曰:「僕自棄人事,交游路斷,自非降貴山藪,豈容復望城邑。此埭之游,於今絕矣。」執手涕零。
何氏過江,自晉司空充並葬吳西山。胤家世年皆不永,唯祖尚之至七十二。〔一九〕胤年登祖壽,乃移還吳,作別山詩一首,言甚悽愴。
至吳,居武丘山西寺講經論,學僧復隨之。東境守宰經途者,莫不畢至。胤常禁殺,有虞人逐鹿,鹿徑來趨胤,伏而不動。又有異鳥如鶴紅色,集講堂,馴狎如家禽。
初,開善寺藏法師與胤遇於秦望山,後還都,卒於鍾山。死日,胤在波若寺見一名僧,授胤香爐奩并函書,〔二0〕云:「貧道發自揚都,呈何居士。」言訖失所在。胤開函,乃是大莊嚴論,世中未有。訪之香爐,乃藏公所常用。又於寺內立明珠柱,柱乃七日七夜放光。太守何遠以狀啟昭明太子,太子欽其德,遣舍人何思澄致手令以褒美之。中大通三年卒,年八十六。
先是胤疾,妻江氏夢神告曰:「汝夫壽盡,既有至德,應獲延期,爾當代之。」妻覺說焉,俄得患而卒,胤疾乃瘳。至是胤夢見一神女并八十許人,並衣帢,行列在前,俱拜床下,覺又見之,便命營凶具。既而疾困不復瘳。
初,胤侈於味,食必方丈,後稍欲去其甚者,猶食白魚、夔脯,糖蟹,以為非見生物。疑食蚶蠣,使門人議之。學生鍾岏曰:「夔之就脯,驟於屈申,蟹之將糖,躁擾彌甚。仁人用意,深懷如怛。至於車螯蚶蠣,眉目內闕,慚渾沌之奇,獷殼外緘,非金人之慎。不悴不榮,曾草木之不若,無馨無臭,與瓦礫其何算。故宜長充庖廚,永為口實。」竟陵王子良見岏議大怒。汝南周顒與胤書,勸令食菜,曰:「變之大者,莫過死生,生之所重,無逾性命。性命之於彼極切,滋味之在我可賒。若云三世理誣,則幸矣良快,如使此道果然,而受形未息,一往一來,生死常事,則傷心之慘,行亦自及。丈人於血氣之類,雖不身踐,至於晨鳧夜鯉,不能不取備屠門。財貝之經盜手,猶為廉士所棄,生性之一啟鑾刀,寧復慈心所忍。騶虞雖飢,非自死之草不食,聞其風者,豈不使人多媿。丈人得此有素,聊復片言發起耳。」故胤末年遂絕血味。
胤注百論、十二門論各一卷,注周易十卷,毛詩總集六卷,毛詩隱義十卷,禮記隱義二十卷,禮答問五十五卷。子撰亦不仕,有高風。
何炯字士光,胤從弟也。父撙,太中大夫。炯年十五,從胤受業,一期並通五經章句。白皙美容貌,從兄求、點每曰:「叔寶神清,杜乂膚清,今觀此子,復見衛、杜在目。」從兄戢謂人曰:「此子非止吾門之寶,亦為一代偉人。」
炯常慕恬退,不樂進仕。從叔昌宇謂曰:「求、點皆已高蹈,汝無宜復爾。且君子出處亦各一途。」
年十九,解褐揚州主簿,舉秀才,累遷梁仁威南康王限內記室,書侍御史。以父疾陳解。炯侍疾踰旬,衣不解帶,頭不櫛沐,信宿之間,形貌頓改。及父卒,號慟不絕聲,藉地腰腳虛腫。醫云:「須服豬蹄湯。」炯以有肉味不肯服,親友請譬,終於不回,遂以毀卒。
先是謂家人曰:「王孫、玄晏所尚不同,長魚、慶緒於事為得。必須儉而中禮,無取苟異。月朝十五日,可置一甌粗粥,如常日所進。」又傷兩兄並淡仕進,故祿所不及,恐而今而後,溫飽無資。乃漼然下泣,自外無所言。
何昌宇字儼望,尚之弟子也。父佟之,位侍中。〔二一〕昌宇少而清靖,獨立不群,所交者必當世清名,是以風流籍甚。仕宋為尚書儀曹郎、建平王景素征北南徐州府主簿,以風素見重。母老求祿,出為湘東太守。還為齊高帝驃騎功曹。
昌宇在郡,景素被誅,昌宇痛之,至是啟高帝理其冤,又與司空褚彥回書極言之。高帝嘉其義。歷位中書郎、王儉衛軍長史,儉謂昌宇曰:「後任朝事者,非卿而誰?」
臨海王昭秀為荊州,以昌宇為西中郎長史、南郡太守,行荊州事。明帝將踐阼,先使裴叔業賷旨詔昌宇,令以便宜從事。〔二二〕昌宇拒之曰:「國家委身以上流之重,〔二三〕付身以萬里之事,臨海王未有失,寧得從君單詔邪?即時自有啟聞,須反更議。」叔業曰:「若爾便是拒詔,拒詔,軍法行事耳。」〔二四〕答曰:「能見殺者君也,能拒詔者僕也。君不能見殺,政有沿流之計耳。」昌宇素有名德,叔業不敢逼而退。上聞而嘉之,昭秀由此得還都。
昌宇後為吏部尚書,嘗有一客姓閔求官。昌宇謂曰:「君是誰後?」答曰:「子騫後。」昌宇團扇掩口而笑,謂坐客曰:「遙遙華冑。」
昌宇不雜交游,通和汎愛,歷郡皆以清白稱。後卒於侍中,領驍騎將軍。贈太常,諡曰簡子。子敬容。
敬容字國禮,弱冠尚齊武帝女長城公主,拜駙馬都尉。梁天監中,為建安內史,清公有美績,吏人稱之。累遷守吏部尚書,銓序明審,號為稱職。出為吳郡太守,為政勤卹人隱,辯訟如神,視事四年,政為天下第一。吏人詣闕請樹碑,詔許之。復為吏部尚書、侍中,領太子中庶子。
敬容身長八尺,白皙美鬚眉,性矜莊,衣冠鮮麗。武帝雖衣浣衣,而左右衣必須潔。嘗有侍臣衣帶卷摺,帝怒曰:「卿衣帶如繩,欲何所縛。」敬容希旨,故益鮮明。常以膠清刷鬚,衣裳不整,伏床熨之,或暑月背為之焦。每公庭就列,容止出人。為尚書右僕射,參掌選事。遷左僕射、丹陽尹,並參掌大選如故。
敬容接對賓朋,言詞若訥,酬答二宮,則音韻調暢。大同中,朱雀門災,武帝謂群臣曰:「此門制狹,我始欲改構,遂遭天火。」相顧未答,敬容獨曰:「此所謂先天而天不違。」時以為名對。
五年,改為尚書令,參選事如故。敬容久處臺閣,詳悉晉魏以來舊事,且聰明識達,勤於簿領,詰朝理事,日旰不休。職隆任重,專預機密,而拙於草隸,淺於學術,通包苴餉餽,無賄則略不交語。自晉宋以來,宰相皆文義自逸,敬容獨勤庶務,貪吝為時所嗤鄙。
其署名「敬」字,則大作「苟」,小為「文」,「容」字大為「父」,小為「口」。〔二五〕陸倕戲之曰:「公家『苟』既奇大,『父』亦不小。」敬容遂不能答。又多漏禁中語,故嘲誚日至。嘗有客姓吉,敬容問:「卿與邴吉遠近?」答曰:「如明公之與蕭何。」時蕭琛子巡頗有輕薄才,因製卦名、離合等詩嘲之,亦不屑也。
帝嘗夢具朝服入太廟拜伏悲感,旦於延務殿說所夢。敬容對曰:「臣聞孝悌之至,通於神明。陛下性與天通,故應感斯夢。」上極然之,便有拜陵之議。
後坐妾弟費慧明為{道禾}倉丞夜盜官米,為禁司所執,送領軍府。時河東王譽為領軍,敬容以書解慧明。譽前經屬事不行,因此即封書以奏。帝大怒,付南司推劾。御史中丞張綰奏敬容協私罔上,合棄市。詔特免職。到溉謂朱异曰:「天時便覺開霽。」其見嫉如此。
初,沙門釋寶誌嘗謂敬容曰:「君後必貴,終是『何』敗耳。」及敬容為宰相,謂何姓當為其禍,故抑沒宗族,無仕進者,至是竟為河東所敗。
中大同元年三月,武帝幸同泰寺講金字三慧經,敬容啟預聽,敕許之。又起為金紫光祿大夫,未拜,又加侍中。敬容舊時賓客門生諠譁如昔,冀其復用。會稽謝郁致書戒之曰:
草萊之人,聞諸道路,君侯已得瞻望朝夕,出入禁門。醉尉將不敢呵,灰然不無其漸,甚休!敢賀於前,又將弔也。
昔流言裁至,公旦東奔,燕書始來,子孟不入。夫聖賢被虛過以自斥,未有嬰時釁而求親者也。且暴鰓之魚,不念杯酌之水,雲霄之翼,豈顧籠樊之糧。何者?所託已盛也。昔君侯納言加首,鳴玉在腰,回豐貂以步文昌,聳高蟬而趨武帳,可謂盛矣。不以此時薦才拔士,少報聖主之恩,今卒如爰絲之說,受責見過,方復欲更窺朝廷,觖望萬分,竊不為左右取也。昔竇嬰、楊惲亦得罪明時,不能謝絕賓客,猶交黨援,卒無後福,終益前禍。僕之所弔,實在於斯。
人人所以頗猶有踵君侯之門者,未必皆感惠懷仁,有灌夫、任安之義,乃戒翟公之大署,冀君侯之復用也。夫在思過之日,而挾復用之意,未可為智者說矣。夫君侯宜杜門念失,無有所通,築茅茨於鐘阜,聊優游以卒歲,見可憐之意,著待終之情,復仲尼能改之言,惟子貢更也之譬,少戢言於眾口,微自救於竹帛,所謂「失之東隅,收之桑榆」。如此,令明主聞知,尚有冀也。
僕東皋鄙人,入穴幸無銜寠,恥天下之士,不為執事道之,故披肝膽,示情素,君侯豈能鑒焉。
太清元年,遷太子詹事,侍中如故。二年,侯景襲建鄴,敬容自府移家臺內。初,景渦陽退敗,未得審實,傳者乃云其將暴顯反,景身與眾並沒。朝廷以為憂。敬容尋見東宮,簡文謂曰:「淮北始更有信,侯景定得身免。」敬容曰:「得景遂死,深是朝廷之福。」簡文失色,問其故,對曰:「景翻覆叛臣,終當亂國。」
是年,簡文頻於玄圃自講老莊二書,學士吳孜時寄詹事府,每日入聽。敬容謂孜曰:「昔晉氏喪亂,頗由祖尚虛玄,胡賊遂覆中夏。今東宮復襲此,殆非人事,其將為戎乎。」俄而侯景難作,其言有徵也。三年,卒于圍內。
何氏自晉司空充、宋司空尚之奉佛法,並建立塔寺,至敬容又捨宅東為伽藍,趨權者因助財造搆,敬容並不拒,故寺堂宇頗為宏麗。時輕薄者因呼為「眾造寺」。及敬容免職出宅,止有常用器物及囊衣而已,竟無餘財貨,時亦以此稱之。
敬容特為從兄胤所親愛,胤在若邪山嘗疾篤,有書云:「田疇館宇悉奉眾僧,書經並歸從弟敬容。」其見知如此。敬容唯有一子,年始八歲。在吳,臨還與胤別,胤問名,敬容曰:「仍欲就兄求名。」胤即命紙筆,名曰瑴。曰:「書云兩玉曰瑴,吾與弟二家共此一子,所謂瑴也。」位祕書丞,早卒。
論曰:尚之以雅道自居,用致公輔,行己之跡,動不踰閑。及乎洗閤取譏,皮冠獲誚,貞粹之地,高人未之全許。然父子一時並處權要,雖經屯詖,咸以功名自卒,古之所謂巧宦,此之謂乎。點、胤弟兄俱云遁逸,求其蹈履,則非曰山林,察其持身,則未捨名譽。觀夫子皙之赴慧景,子季之矯敬沖,〔二六〕以跡以心,居然可測。而高自標致,一代歸宗,以之入用,未知所取。斯殆虛勝之風,江東所尚,不然何以至於此也?昌宇雅仗名節,殆曰人望。敬容材實幹蠱,賄而敗業,惜乎。
校勘記
〔一〕 祖惔南康太守 「惔」各本作「恢」,據晉書何準傳改。
〔二〕 並合從原 宋書此句上有「睦既縛送,則餘人無應復告」二句,則「從原」為免其家人,意自顯豁;此處刪節不當,似並其子亦原免。
〔三〕 昔殷浩亦嘗作豫章定省 張森楷南史校勘記:「『作』,疑當作『往』,字近而誤。」按張說蓋是。
〔四〕 立學聚生徒東海徐秀廬江何曇黃回至並慕道來遊 「立學」宋書作「立玄學」;「回」字各本並脫,據宋書補。
〔五〕 不憂致大變也 「變」字各本並脫,據宋書補。
〔六〕 泉布廢興未容驟議 「未容」二字各本並脫,據通志補。
〔七〕 中領軍沈演之以為若以大錢當兩 「錢」字各本並脫,據宋書補。
〔八〕 孟即孟顗 「顗」各本作「覬」,據宋書改。按孟顗附見謝靈運傳。
〔九〕 義宣司馬竺超至並應從誅 「竺超」宋書作「竺超民」,此避唐諱而省。
〔一0〕以為左光祿開府儀同三司 「為」字各本並脫,據宋書補。
〔一一〕時吳郡陸探微顧寶先皆能畫 「寶」各本作「彥」,據太平御覽九四四引改。按顧寶先附顧琛傳,宋孝武帝大明中為尚書水部郎,時正相接。本書卷二十二王曇首傳子僧虔附傳稱「吳郡顧寶先卓越多奇,自以伎能,僧虔乃作飛白以示之」,即其人。
〔一二〕又追贈侍中右光祿大夫 「又」各本作「父」,據南齊書改。
〔一三〕隱武丘山 「武」本字「虎」,避唐諱改。
〔一四〕與陳郡謝〈氵蘥〉吳國張融會稽孔德璋為莫逆友 「孔德璋」即「孔稚珪」,此避唐諱而改稱其字。
〔一五〕而為詩有高言 「高」下梁書有「尚」字。
〔一六〕梁武帝霸朝建引為軍謀祭酒并與書詔不至 時梁武帝未即位,不得言詔,疑此「詔」字衍文。通志無「詔」字。
〔一七〕詔為特進光祿大夫 「光祿」上梁書有「右」字。
〔一八〕遣領軍司馬王杲之以手敕諭意 「王杲之」梁書作「王果」。
〔一九〕唯祖尚之至七十二 按南史及宋書何尚之傳並作薨年七十九,此與梁書處士何胤傳又並作尚之年至七十二,疑當以尚之本傳為正。
〔二0〕胤在波若寺見一名僧授胤香爐奩并函書 梁書無「名」字,疑此衍文。
〔二一〕父佟之位侍中 張森楷南史校勘記:「南齊書作『父佟之,太常。』按『佟』當作『攸』,梁書何敬容傳作『攸之』。宋書江湛傳有『侍中何攸之』,即其人也;何尚之傳又作『悠之位太常、侍中』。何佟之別一人,見梁書儒林傳。」
〔二二〕先使裴叔業賷旨詔昌宇令以便宜從事 「詔」通志作「詣」。「賷旨詔昌宇」北監本、殿本作「往密敕昌宇」,其他各本如本文。「裴叔業」南齊書作「徐玄慶」。
〔二三〕國家委身以上流之重 北監本、殿本作「國家委身以六尺之孤」,其他各本如本文。
〔二四〕拒詔軍法行事耳 北監本、殿本作「拒詔恐非佳事耳」,其他各本如本文。
〔二五〕容字大為父小為口 各本脫「為父小」三字,據冊府元龜九五四補。按下陸倕云「父亦不小」,則作「大為父而小為口」為是。
〔二六〕子季之矯敬沖 「子季」各本作「子秀」,據何胤傳改。按子季,何胤之字;敬沖,謝朏之字。